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價內外程度 Moneyness
價內外程度(Moneyness)描述選擇權履約價相對於標的資產目前價格的位置——價內(ITM)、價平(ATM)或價外(OTM)——並決定選擇權價值中內含價值與時間價值的比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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價內、價平、價外
當標的資產價格高於履約價時,買權即為價內;當標的資產價格低於履約價時,買權即為價外;當兩者價格相近時,則大致為價平。對於賣權而言,關係恰好相反:標的資產價格低於履約價時為價內,高於履約價時為價外。因此,選擇權的權利金可拆分為兩個部分——內含價值,即選擇權目前已處於價內、值得立即履約的部分(若為價平或價外選擇權則為零);以及時間價值,也就是權利金中扣除內含價值後的剩餘部分,反映市場對選擇權在到期日前進一步變得更價內的可能性的估計。任何報價的選擇權價格,其實都只是這兩個部分依當下的價內外程度所決定的比例加總而成。
價內外程度所影響的因素
價內外程度是決定選擇權Delta值的最主要因素——深度價內的選擇權其Delta接近1(賣權則接近-1),幾乎與標的資產價格同步變動;而深度價外的選擇權其Delta接近零,隨著標的資產價格變動幾乎不會有反應。它也直接影響時間價值的耗損速度(theta)以及被履約指派的機率:價內選擇權在到期時被履約或指派的機率,明顯高於價外選擇權,兩者隨到期日接近而耗損時間價值的路徑也大不相同,其中價平選擇權通常是三者中耗損速度最快的,因為在任何時點上,它相對於自身價格所含的時間價值比例最高。
依目標選擇價內外程度
選擇履約價實際上就是在選擇價內外程度,而這項選擇所反映的是部位背後的目標,而非僅僅是對價格未來走向的看法。賣出價外履約價以收取權利金,有利於選擇權到期歸零、賣方按月穩定收取收益;而以深度價內履約價賣出掩護性買權,則有利於在一個明確、事先決定的價格被買方履約,以放棄後續上漲空間,換取今日就能確定收取的更高權利金。將價內外程度與Delta值、剩餘到期時間一併解讀,加上履約價與到期日本身,便構成了描述帳上任何選擇權部位所需的基本詞彙——這四個座標足以完整定位任何一個部位。